广东省英德监狱
更新时间:2024-04-24 07:53:49
广东省英德监狱机构简介
广东省英德监狱地处广东省英德市,创建于1952年8月。建监以来,广大警察职工发扬“艰苦创业、团结求实、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把曾经“晴天一身尘、雨天一身泥”的荒凉之地,建设成为一个监管设施齐全、楼房林立、环境优美的新型现代化监狱。2000年省直机构改革后,定为特大型监狱,内设19个科室,10个监区。 建监50多年来,英德监狱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稳定至上”的思想,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广东省英德监狱电话号码
电话:0763-22*****[点击查看电话]
广东省英德监狱地址在哪里
地址:英德市城北金子山大道四号路一号
广东省英德监狱官网
官网: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广东省英德监狱监狱长
监狱长: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广东省英德监狱领导班子名单
领导班子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广东省英德监狱探监时间
探监时间:9:00--18:00
广东省英德监狱邮编
邮编:511500
广东省英德监狱附近的监狱
广东省清远监狱

广东省清远监狱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办事处大有管理区,占地面积近700亩,紧靠清三公路(清远至三水),距清远市区12公里。现有9个监区(其中3个监区在旧址即清远市清新县禾云镇境内),12个科室、6个内定机构。 监狱创建于1952年1月,始称清远县公安局劳改股公安矿场。监狱先后6次更名,隶属关系也几经变化。1995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改为现名,隶属于广东省监狱管理局。2000年11月,监狱由科级单位升格为正处级。

梅州监狱

广东省梅州监狱创建于1951年,位于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是一所重刑犯收押单位,下设16个科室部门和14个监区。 近年来,梅州监狱在厅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监狱职能,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改造质量”这一中心任务,不断整合教育改造手段,大力开展政治法律、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教育。监狱不但开设了毓新文化学校和电脑培训中心,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而且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的就业需要,不断强化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同时还组建了服刑人员文艺队、醒狮队等兴趣小组,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全力把罪犯改造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有用之才。

北江监狱

广东省北江监狱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北郊黄岗,始建于1951年。先后经历劳动改造管教队、劳改支队、监狱等三个重要历史发展时期,已由昔日荒山野岭的劳改农场变成了一座依托韶关城镇发展的大型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监狱现设有黄岗、山蕉、石场三个关押点,监狱下设17个科室、3个内定机构、15个监区。

广东省茂名监狱

广东省茂名监狱位于化州市东南方,距市内4公里。监狱面积1.35平方公里,地势平坦,石滩河从北向南贯穿而过。交通方便,离化州至吴川公路平线3公里,距化州火车站5.5公里。 监狱成立于1952年,其前身是化州县公安局执行股的组成部分,对外称化州县石滩劳改场。1959年6月改称广东省第三十六劳动改造管教队,隶属湛江地区公安处管辖,外称化州石滩新生农场。

深圳监狱

广东省深圳监狱是一所高标准建设的新型监狱,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东邻惠州市惠阳区,北接龙岗大工业区,西连机荷高速公路,南望大亚湾核电站和香港,距市中心约60公里。始建于1996年12月,2000年4月12日正式收押罪犯。监狱总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内设政治处、狱政科、刑罚执行科等10个科室。监狱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建监以来,深圳监狱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切实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和全国一流监狱为工作目标,把“安全、形象、发展”作为工作的主旋律,始终将维护安全稳定、实施公正执法和提高改造质量作为工作的中心,按照“建设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的工作思路,严格执法,文明管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协调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监狱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广东省坪石监狱

广东省坪石监狱,创建于1955年,总占地面积20172.16亩,是隶属省监狱管理局的正处级建制单位。 长期以来,坪石监狱警察职工“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务实求新,公正执法”,发扬艰苦奋斗和连续作战的精神,通过压缩关押点,调整产业结构,走出了一条适合监狱发展的道路,监狱生产逐年上台阶,罪犯改造质量不断提高,警察队伍素质不断增强。监狱自1996年以来,连续11年实现了监管生产安全,1998年、2000年被省局评为“表扬单位”;1999年、2006年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2003年被省司法厅评为“防控非典先进单位”;多次被省局评为“监管安全先进单位”和“生产安全先进单位”;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广东省英德监狱附近的公安局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茂名市公安局是茂名市政府主管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工作部门。 茂名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和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我市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的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四)依法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经济领域的犯罪案件)。 ? (五)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茂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茂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茂名市宾南路。距离公共车总站110米。该分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管理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区分局

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区分局位于茂名市茂港区霞海南路1号,搭乘201路到南海霞里,再步行400 米即刻到达。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实施意见并检查落实。 2、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综合治理,预防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全市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和指导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全市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4、管理、指导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工作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5、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主要领导、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位于电白县政法街政法路。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抓好县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3、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4、规范、发放全县森林公安警用装备、车辆、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技术等工作,负责做好民警警衔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府、政法委及上级公安部门,林业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茂名市公安局茂西分局

茂名市公安局茂西分局位于茂名市茂南区红旗北路111号,搭乘3路, 6路可以到达。 该分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实施意见并检查落实。 2、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综合治理,预防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全市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和指导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全市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4、管理、指导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工作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5、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主要领导、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梅州市公安局

梅州市公安局位于梅州市梅江区龙安路梅州公安大楼,搭乘4路, 6路, 7路, 8路, 11路可以到达。 该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的公安工作: (一)维护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九)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广东省英德监狱附近的司法局
梅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三、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四、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假释人员监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梅州市司法局

梅州市司法局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的戒毒工作。 (三)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牵头并组织实施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指导、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七)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牵头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华县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 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三)管理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参 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承 担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实施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 (八)抓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 机关、各镇司法所及公证、律师的人事工作。

英德市司法局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和各镇(区)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指导部门、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 管理、监督、指导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关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 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司法所人员的管理、考核、任免及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司法所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人员的管理培训;领导和管理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助重"

梅州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茂名市司法局

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信息,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司法外事交流和机关机要、文秘、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司法行政信息通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及管理监督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和基建工作。

广东省英德监狱附近的法院
东源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东源大道

和平县人民法院

和平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1月经中共和平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书记员室、办公室、研究室、下车中心法庭、彭寨中心法庭、政工科、执行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近年来,和平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和“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司法为民,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物质装备建设四件大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图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连平县人民法院

连平县人民法院是1949年11月设立的,地处河源市西北部,东邻和平,南连河源市郊区、新丰县,西接翁源,北与江西省的龙南、全南两县交界,东西最大横距72.4公里,南北最大纵距55.6公里,总面积2365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38万人。连平法院现定编84人,现有在编法官及工作人员90人,其中行政编的68人,事业编的9人,聘用临时工13人;法院内设13个庭科室队,下设忠信和隆街两个中心人民法庭。2003年以来案件审结率为98.5%左右,全部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质量逐年提高。近年来,连平法院加强了物质建设的力度,利用有限的资金建好了审判法庭和立案信访大厅,并购置了物质装备,为当事人轮候立案提供了舒适的环境;对院机关办公大楼进行全面室内装修,更换办公设备;忠信和隆街法庭新法庭基本建好已投入使用。

龙川县人民法院

龙川县人民法院始设于1949年6月,解放初期称龙川县人民法庭,1949年12月改为龙川县人民法院。目前设有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员室8个审判(执行)部门,以及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5个综合部门,下设龙母、车田、麻布岗、鹤市4个人民法庭。

紫金县人民法院

紫金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5月,后经多次撤并,1972年9月恢复,现座落于紫金县城香江中路34号。紫金县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队、纪检组、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14个内设部门,在古竹、蓝塘、柏埔、龙窝4个中心镇各设立1个派出人民法庭。全院现有在编人员89人,聘有临工27人,本科以上学历达86.5%以上。在审判工作方面,紫金法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2012年审结各类案件1586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52件、民商事案件1139件、行政案件15件、执行案件280件,为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紫金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源城区人民法院

源城区位于河源市的南部,北连东源县、南邻惠州市,是客家古邑、万绿河源的唯一市辖区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源城区下辖2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364.8平方公里,人口约46万人。源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设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14个部门。现任院长刘洪天。建院以来,源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以司法为民为重点,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法院改革为动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规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广东省英德监狱附近的检察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广州市下塘西政民路49号,前身为广州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6年9月,1987年1月改用现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部职工128人,其中检察官93名,检察长黄兆鸣。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内设检察委员会及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行政装备科、办公室、政工办、调查研究科、法警队等13个局、科、室、队。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5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91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28 日,其前身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等 55 人,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 101 号怡丰楼南侧。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职侵权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检察机关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创建时期(1950.2-1954.8);发展时期(1954.9-1957.5);挫折中渐进时期(1957.6-1966);“文化大革命”十年中断时期(1967-1977);重建时期(1978.6-1979.9)和全面发展时期(1979.10至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内设22个市分检察院,135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审查批捕处、公诉处、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信息处、警务处、监察处、新闻处、联络处、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重建于1979年,前身为广州市郊区人民检察院,重建以来历任检察长为刘观洪、陈念慈、蔡汉标、李善炽,现任检察长黎伟文。目前我院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其中1人兼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政工办、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等9个科室。检察专项编制78名、事业编制8名。截止2006年12月,在编干警76人,事业编制职工7人,检察文员8人,干警平均年龄36.4岁,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0.8%,其中法律硕士8人(含在读),检察队伍正向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