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3-19 11:26:27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机构简介
汉江中院直接隶属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地点设在仙桃市,辖区范围为天门、潜江、仙桃三个省直管市,辖区人口420余万,辖区面积8000余平方公里。自1999年10月成立以来,汉江中院在湖北省高级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辖区各直管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政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的进步,为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辖区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了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中央及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中院内部设置9个审判业务部门和5个综合职能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司法鉴定室、司法警察支队。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电话:0728-33*****[点击查看电话]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在哪里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黄金大道西段9号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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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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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名单
法官名单: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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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暂无信息,小编正在快马加鞭补充!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法院
长阳县人民法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清江河畔,是地方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对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机关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11个职能部门。现设四个派出法庭,即:龙舟坪人民法庭、都镇湾人民法庭、资丘人民法庭、榔坪人民法庭。其主要任务是:审判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依法审判,严惩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经济和行政纠纷。并依法办理执行案件。

兴山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始称兴山县司法科,作为政府的内设机构,承担审判职能。1951年3月19日,撤销司法科,成立了兴山县人民法庭和各区分庭,其审判长分别由县长、区长担任。主要任务是承担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判决书分别署县长、区长之名,1953年5月成立兴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地点设在兴山县高阳镇建设街66号,2002年5月29日,兴山县人民法院随同兴山县城整体搬迁至新县城――古夫镇永安路3号。现有干警56人,全部具有本科学历,内设立案庭、民事第一庭、民事第二庭、行政庭、刑事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和黄粮、昭君、峡口三个派出法庭,辖区国土面积2327平方公里,总人口18.26万人。

秭归县人民法院

秭归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1998年9月因三峡工程兴建从归州镇东迁至茅坪镇。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下设归州、郭家坝、沙镇溪、茅坪、两河口、杨林桥6个人民法庭,其中两河口、杨林桥两个人民法庭正在重建中。县人民法院有在职干警72人,其中法官49人,书记员15人,司法警察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62人,占86%,其中研究生6名,大专以上学历达到了100%。

远安县人民法院

远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位于远安县城北郊,总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按照行政办公区、业务审判区、信访立案区、档案管理区相互独立又互为一体的规划建设,实现了办公环境庭园化、通讯保障程控化、信息资源网络化、安全管理监控化。远安法院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良好的院风,曾多次被评为市、县级文明单位和全省最佳法院、全省先进法院。远安县法院现有内设机构十三个: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司法鉴定科、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派出法庭四个:鸣凤人民法庭、洋坪人民法庭、茅坪场人民法庭、荷花人民法庭。全院定编为57人,实有57人。

葛洲坝人民法院

葛洲坝人民法院地处宜昌市西陵区,前身是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葛洲坝人民法庭,始建于1974年12月3日,2001年11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葛洲坝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建院至今已两易院址,2000年12月迁至宜昌市沿江大道9号。葛洲坝人民法院座落在举世闻名的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之畔,交通便利,法院办公楼共6层,面积约4000平方米,设有大、小审判庭各4个,办公楼内配有会议室、干警活动室、电子阅览室、档案室、微机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及车库等专门用房。葛洲坝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管辖在葛洲坝城区范围内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葛洲坝人民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和政治处等9个职能部门。葛洲坝人民法院机构级别为正县级。

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5年6月16日,现管辖三峡坝区、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及白洋工业园和生物产业园的各类一审案件。法院内设10个机构,现有中央政法编干警35人,在编干警33人,其中中共党员30人,本科学历26人,研究生学历3人。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三峡坝区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丰硕的成果回报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公证处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仲裁委员会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检察院
襄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襄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是由原湖北省襄北、襄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合并,于2003年12月在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襄北监狱机关所在地成立,为处级机构,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由襄樊市人民检察院代管,依法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省院初步定编33人,现有检察人员29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检察员7人,助检员5人。2005年6月成立院党组。2005年3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称号,2007年11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先进集体。2008年4月,从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襄北监狱机关所在地整体搬迁到襄樊市高新区樊宛路新建办公楼办公。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最初为湖北省孝感专署检察署,成立于一九五O年。一九七八年底,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孝感分院重新组建,一九九三年四月经国务院批准,孝感撤地建市。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孝感市召开第一届人代会,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现辖有孝南、汉川、应城、云梦、安陆、大悟、孝昌等七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二OOO年七月,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划辖随州。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8个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处、组宣处、教育处)、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侦查指挥中心)、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挂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挂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装备处、监察处、司法警察支队、开发区检察处、老干部工作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

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检察院

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襄樊市荣华路6号。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湖北省襄樊市中原路52号。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现设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等机构。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现有18个内设机构,干警122人。该院大力开展“文化育检”,“人本化管理”、“三位一体”规范化机制的探索和实践,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连续12年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最佳检察院”,先后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 “全国先进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干警近3年先后有60余人次受到地市级以上的表彰和记功。

襄樊市人民检察院

襄樊市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于1978年11月,1983年10月原襄阳地区检察分院和原襄樊市院合并为襄樊市人民检察院。无论是建院规模、人员配备,还是近年来的办案数量,目前都在全省市级检察院中位居前列。管辖枣阳、宜城、老河口、谷城、南漳、保康6个县(市)检察院,襄阳、襄城、樊城、高新4个区检察院,代管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市院机关现内设处室22个,派驻鱼梁洲开发区检察室1个。截止到2006年8月,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干警1052人,其中市院186人,在职干警141人。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司法局
孝南区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老河口市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 (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武汉市司法局

武汉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担负劳动教养、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等项司法行政任务。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 (三)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学研究等法律社团的活动。

孝感市司法局

孝感市司法局是孝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宣传法律,推进依法治市;培训法律人才,提高司法干部队伍素质;进行法学研究,促进法学交流;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管理法律服务市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劳教管理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多项重要工作任务,对孝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汉阳区司法局

汉阳区司法局于1980年12月18日恢复组建,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等职能。近年来,局党组一班人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职尽责,依法行政,竭诚服务,为构建“平安汉阳”、“和谐汉阳”充分发挥了政法战线“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

枣阳市司法局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文电处理、文秘、档案管理、保密、信访、接待上传下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拟定加强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运用效率的意见、建议和办法;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